释义 |
法律主观: 你好,关于无罪 辩护词 强奸根据我国《 刑法 》第236条以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强奸罪 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以其他手段,强迫妇女发生性行为。结合 公诉 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认定被告人构成强奸罪必须满足两个法定要件,一是要违背妇女意志,二是要使用了暴力、胁迫手段。而判断发生性关系时是否违背了妇女的意志,要结合当时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性格、体质、性交后的心理态度及何种情况下报案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仅以被害人的陈述定罪。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