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明专利申请外国优先权规定是申请发明的优先权的期限是12个月。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为十二个月。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一、专利优先权的基本分类有哪些? 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 1、国内优先权 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本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本国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本国优先权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2、国际优先权 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二、专利期限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 1、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定日期起计算的。 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在十二个月内提出,该期限的起算日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优先权日)起计算。 2、以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以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指定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的期限(指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