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开太原政策 |
释义 | 1.所有入晋返晋人员抵晋时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主动配合落实测温验码、第一落点核酸检测、点对点转运、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2.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要继续严格落实“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精准赋码+隔离管控”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措施,实施“7+7+5”管控措施,即赋红码,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3、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转绿码,继续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0、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同时,排查时间从当地调整风险等级之日起回溯7天。 3.对7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要在第一落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点对点转运后纳入社区管理,赋黄码,实施7天居家(健康驿站)健康监测,分别于第1、3、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同时,排查时间从当地报告病例之日起回溯7天。 4.对其他低风险地区入晋返晋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抵晋后,按照“即采即走即追”在第一落点进行核酸采样,并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2次检测时间要间隔24小时以上)。 5.对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返晋人员,抵晋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抵达目的地,实施7天居家(健康驿站)健康监测,分别于第1、3、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6.对治愈出院的新冠感染者,实施7天居家(健康驿站)健康监测,分别于第1、3、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疫情期间应怎样做? 广大居民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坚持人物同防,严格落实收寄快递物品消毒及防护措施。 一旦自己或家人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附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综上所述,建议大家出门要做好核酸,要做好防控,出门戴好口罩,积极响应我国防疫政策,不要去人口密集的地方,防止交叉感染。 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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