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合同不想做可以辞职吗,怎么规定 |
释义 | 劳动者签了合同后可以辞职,但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即可。若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报酬、未缴纳社保费、违反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以下我为大家解答“签了合同不想做可以辞职吗”的问题。 一般情况而言,劳动者有权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劳动者可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拓展延伸 签了合同后的辞职规定和注意事项 签了合同后的辞职规定和注意事项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您签订了合同却希望辞职,您需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的解除条款和终止合同的规定。合同可能规定了辞职的通知期限、违约金、赔偿责任等内容。此外,您还应该考虑公司政策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决定辞职之前,建议您与雇主进行沟通,并遵守合同约定的程序。请注意,每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您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的建议。 结语 根据以上解答,签了合同不想做可以辞职吗的问题有以下解答: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在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为提前3天。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然而,具体的辞职规定和注意事项应根据合同和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与雇主沟通,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的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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