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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须知
释义
    1、抵押结束,抵押人应按《抵押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返原抵押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2、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他项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抵押权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证明或通知;
    (4)填写《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表》并交抵押权人盖章
    3、他项权注销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申请、管理、收件、审查、审批、注销、解除、冻结
    4、手续完备,抵押权人同意于受理当日办理完结注销手续。
    一、房产他项怎么解除
    关于贷款还完房子他项权证怎么解除
    有以下几点:
    1、没有还清贷款前,银行一般不会解除抵押,他项权证就是取回来也没有什么用,在贷款还清后,还必须到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去消除抵押记录。
    2、如果是一次性代他们偿还贷款,可以在办理消除银行抵押登记的时候就马上办理新的抵押登记。如果银行没有抵押全部,房子的剩余价值部分还可以抵押给你。但具体手续办理需要咨询当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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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4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