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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铁路旅客运输中,承运人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释义
    

法律主观:
    


    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基本义务如下:
    1、旅客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2、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等必要情况;
    3、托运人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
    4、法律规定的其它义务。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六条规定,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第八百一十七条规定,旅客随身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超过限量或者违反品类要求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三条 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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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