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一、职业病防止工作方针 职业病防止工作方针如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职业病一般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腰椎间盘突出属于工伤吗 腰椎间盘突出如果是属于职业病的,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伤来认定。而法律对于职业病有明确的规定,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因此如果是因工作时间而导致的腰间盘突出,那么是按照职业病的原则和标准来处理和对待的。 三、劳动法对工伤的规定是怎样的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即遭受事故伤害时,只要认定与工作有关联性即应认定是工伤;比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导致的伤害。 (4)患职业病的。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一般包括职业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这里的"因工外出",是指职工不在本单位的工作范围内,由于工作需要被领导指派到本单位以外的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