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业病员工离职赔偿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具有以下职业病相关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由此可知,用人单位辞退职业病员工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此,用人单位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职业病员工的工伤待遇 患职业病被辞退,除了能获得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之外,还应该享受到一般的工伤待遇,具体如下: 1、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3、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4、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 5、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6、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8、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9、死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10、丧葬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11、供养亲属抚恤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对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抚恤金:对其配偶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对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 12、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职业病属于工伤的一种情况,员工在身患职业病期间是不能被辞退的,如果用人单位强制辞退该员工,就需要根据上文所提到的标准支付相关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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