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竞争是否受法律保护 |
释义 | 恶意竞争受法律约束。恶意竞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商业贿赂都要处罚吗 商业贿赂是要处罚的。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成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 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禁止的场所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中,经营者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有: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三、不正当竞争与垄断行为有何区别? 不正当竞争与垄断行为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垄断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优势,而不正当竞争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 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相关领域没有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小,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力; 3、手段不同,垄断表面上可以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实施,不正当竞争是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谋取利益,如欺骗、贿赂、诽谤等。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垄断是一种市场结构,指一个行业里有且只有一家公司交易产品或者服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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