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话号码:0370-121231 1、河南省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地址:河南省永城市欧亚路西段。电话:18737078128。 2、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商丘市国家森林公园西200米路北。电话:0370--3217901。 车辆管理所是一个公安系统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一般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才有。车辆管理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1.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驾驶员考试、发证业务时,应当使用业务流程记录单(以下统称《流程记录单》),记录机动车登记和驾驶员考试、发证的办理情况。各岗办理业务完毕,应当在《流程记录单》上签字。监督岗或业务领导岗在处理各岗位反映的问题时,应当在《流程记录单》上签注明确的处理意见。《流程记录单》存入车辆和驾驶员档案。 2.建立岗位台帐。机动车检验岗、登记受理岗应当每日记录本岗位办理的每辆车的车主、车型、受理日期、办结日期等内容,并记录车辆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和处理情况。档案管理岗、牌证管理岗除记录上述内容外,还应当记录每辆车的号牌号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六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人员资质和信息系统等应当满足业务办理需求,并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直辖市、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相关业务的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社会考场的场地设施、考试系统、考试工作等进行统一管理。 社会考场的考试系统应当接入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系统,实时上传考试过程录音录像、考试成绩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