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量检定办理时限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办理时限 20 (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应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分厅(网址:http://wsbs.huizhou.gov.cn/portal/home.seam),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或《计量授权申请书》或《计量授权续期申请》及其他申请材料,网上提交申请后,应到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与窗口办理流程相同。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先在网上提出申请,然后到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受理 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报送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视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a)补正材料。对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但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申请人在收到《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后,应当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明确的补正期限内,一次性予以补正申请材料。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b)准予受理。申请属于受理范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c)不予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或逾期不补正材料的,实施机关不予受理,制作《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将有关申请资料退回申请人。 3、考核 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方式包括文件审核和现场考核。申请人应根据实施机关出具的《行政许可听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期限告知书》做好配合考核工作的相关准备。考评内容及要求见JJF 1033。 4、发证 实施机关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企业内部强检计量授权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4年。经实施机关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实施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办理结果,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者邮寄送达的方式取得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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