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如果保险人拒不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合同亦不免除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保险人在核保过程中发现投保人已经患有相应疾病却故意隐瞒,或者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则保险人有权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十三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如果保险人拒不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合同亦不免除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2.《保险法》第九十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风险状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在解除合同前已经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免除。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虚构重要事实,以至于保险人无法正确评估风险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已经患有肾病等相应疾病,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因此,重疾险拒赔肾病是有法律依据的。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自身的健康状况,否则可能会影响保险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