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和《合同法》,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保险责任,需要具有合法、正当的理由。对于重疾险拒赔肾衰竭的情况,保险公司需要证明该险种的条款中明确排除肾衰竭,或者肾衰竭不属于该险种的赔偿范围。如果保险公司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或者该险种不明确排除肾衰竭或将肾衰竭纳入该险种的赔偿范围,那么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就可能违法。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当事人有权依照约定主张权利,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保险金给付的种类和标准以表一为准,未列明的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表一:“本保险合同的保障范围和限额如下:…肾病综合征-终末期肾功能衰竭等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