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工伤员工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并在工伤期间享受工资待遇;同时,第四十五条也规定了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工伤期间,工人有权选择不上班,并且不减少工资。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支付工伤员工工资: (一)工伤待遇期间的前12个月,工资总额不得低于工伤救助金标准的80%; (二)工伤待遇期间超过12个月的部分,工资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工会、职工代表协商一致,按照国家规定向工伤员工支付工资待遇,并在工伤期满后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工伤待遇期间,工伤员工暂停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填写工伤保险金申领表,按规定提供有关材料,让工伤员工按要求办理工伤保险待遇享受手续,直至工伤员工治疗痊愈或者达到伤残程度后,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劳动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