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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书已经出来但等级未确定应该如何处理?
释义
    工伤认定书下来会通知本人。一般来说,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也就是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会通知到职工本人、职工近亲属和其所在单位,若是单位、职工或者职工近亲属一方对于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的工伤结果快一个月了。还没有出来?
    工伤赔偿最快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60天内解决。寻求劳动部门帮助争取协调解决,无果后申请劳动仲裁,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寻求帮助。无法和解的话,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单位不赔的情况下,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伤鉴定等级多长时间出来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工伤如何认定等级
    工伤登记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认定。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组织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了怎么申请签定等级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不影响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其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依然遵循《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即:先申请工伤认定,待伤情稳定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之后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在人社局领取填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且伤情稳定之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近亲属提出,在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社局)领取鉴定申请表填写,连同工伤认定书和病历资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认定等级及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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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7:0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