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男方购房可登记女方名字,若只登女方名,视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加名,则为双方共同财产,可均分。婚前财产属个人,婚后财产属夫妻共同,但非完全共同。 法律分析 1、男方婚前购买房屋时可以将女方的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若仅将女方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则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若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则房产变成双方共同财产,在房产登记生效的原则下,可以均等分割。 2、婚前和婚后的共同财产所有权不同。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是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不论是无形还是有形、动产还是不动产,只要是合法取得的,就受到法律保护。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是夫妻婚后所得的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但需要明确的是,即使是婚后一方所得财产,婚后的财产并不完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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