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带上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就可以申请办理身份证。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出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 2、交验居民户口簿,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 4、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的公安派出所领取证件。 委托他人代领证件的,须在办理证件时填写委托领证的相关手续。受委托人代领证时,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公民在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一、办理身份证的流程为: 1、居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16周岁的居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办理申领手续,应当交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 二、办理身份证需要的材料为: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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