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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房屋装修费如何承担的?
释义
    租赁房屋装修费的承担问题需根据合同约定或协商解决。如果合同明确约定由谁承担,按约定执行;若无约定,出租人同意装修则由承租人承担费用,否则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装修后的装饰物一般不予返还,合同正常解除时承租人不能要求补偿。若合同违约解除,责任归属不同,出租人可能获得装修价值,承租人损失需由违约方补偿。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装修行为,出租人可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承租人不能要求补偿。
    法律分析
    一、租赁房屋装修费如何承担的?
    承租人装修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要考虑在合同上有没有具体约定,一般有约定的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与承租人来协商解决。
    (一)双方有约定的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专修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达成了约定,应该按照约定执行。
    (二)双方没有约定的
    1、出租人不同意装修的
    如果承租人的装修行为本来没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的话,装修费用应该由承租人自己来承担。因为承租人装修是处于自己利益的考虑,而且没有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是不能要求出租人承担装修费用的。
    2、出租人同意装修的
    如果承租人的装修行为取得了出租人的同意,由承租人承担装修及修复的费用。若无特别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承租人装修房屋的费用,只能承租人自行承担。另外,一般的情况主体结构的装修归出租人,附属设施老化的归出租人。屋内的主体结构和附属设施由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二、承租人能要出租人补偿装修款吗?
    承租人的装修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是为了自己的生意或者居住环境,自己是受益人。但是合同解除时,一般装饰物是不能拆除带走的,那么对于这种损失,承租人能要出租人补偿装修款呢?下面按不同的情况来问您具体分析:
    (一)合同正常解除的
    这种情况看,装修物一般将不予返还。当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正常终止后,装修利益的穷竭是承租人应当承受的风险,与出租人无关。此时,承租人再要求返还装修利益,法律是不会支持的。
    (二)违约解除合同的
    1、出租人违约
    若提前解除是由于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将取得装修的价值,对于承租人的损失不予补偿。
    2、承租人违约
    若合同的提前解除是由于出租人违约造成,不能拆除的装修将归出租人所有,但出租人应对承租人所受的实际损失给予货币补偿。
    (三)出租人不同意装修的
    对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承租人装修行为,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是赔偿损失。如果出租人未要求恢复原状,承租人也不能要求出租人补偿自已装修所损失的利益。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租赁房屋装修费用的承担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应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出租人同意装修的情况下,承租人承担装修及修复费用,但主体结构和附属设施的损坏由承租人负责赔偿。承租人在合同解除时一般不能要求出租人补偿装修款,除非是出租人违约造成的解除合同,此时出租人应对承租人实际损失给予货币补偿。对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装修行为,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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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1: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