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向乡镇土地局提出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可咨询当地土地局; 3、土地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权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和公告; 4、审查合格后,注册并发证。经县政府批准并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产证。 农村住宅虽然使用集体土地,但在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是非法占用的,属于小产权房,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