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冠疫苗接种单位有补贴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疫苗和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适当的补助,居民个人免费接种。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三、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落地见效 (一)实施专项治理。开展为期一年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医保等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治理重点内容及有关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地方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组织专家采取飞行检查、有因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重点整治无依据检查和重复检查。(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参与) (二)加强信息化监测和监控。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和资料共享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高值高频、群众反映突出的检查项目进行实时监控,逐步实现对不合理医疗检查的自动发现、自动提醒、自动干预。对通过监测和监控发现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提出改进要求,促进医疗机构持续提高医疗检查合理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日常监督、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将医疗检查纳入医疗服务监管、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等日常工作。要探索建立重点监控目录和超常预警制度,对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和明显不合理的检查行为进行重点监控。要定期通报高值高频检查项目监控情况,将结果与绩效考核、评审评价、评优评先等挂钩,并对不合理检查及时预警并纠正。要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检查行为和费用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责任追究和联动问责。建立违规医疗检查的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医疗机构和人员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对问题严重、多发或医保违规性质恶劣、涉案金额较大的医疗机构,要严肃追究医疗机构有关负责人领导责任。对医疗机构过度检查问题严重且监管不力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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