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和费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收养孩子就是收养孩子。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不患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在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一人的限制。 收养儿童的费用包括: 1、收养申请费: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同胞、台湾居民、侨胞,每件20元。外国人包括外国华人,每件50元; 2、收养证明费:中国公民每件10元。外国人每件20元; 3、收养登记调查费;中国公民每件220元。外国人每件750元; 4、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1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