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一个孩子的手续 |
释义 | 一、收养一个孩子的手续 收养小孩所需要的条件分为收养人条件和被收养人条件,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办理收养登记,合法收养小孩。《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二、领养孩子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三、想收养一个孩子需要的经济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7、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8、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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