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暴力胁迫他人结婚属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但一般胁迫不构成犯罪。根据《民法典》,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胁迫是指以威胁生命、身体、财产等方式迫使对方结婚。只有被胁迫方本人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分析 胁迫别人结婚并不构成犯罪。但如果采取暴力手段胁迫他人结婚,则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根据《民法典》规定,若因胁迫结婚,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本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 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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