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欠钱不还,但只知道对方的名字和手机号码能起诉吗 |
释义 | 欠条内容明确法律关系,甲借乙8万元,乙还3万元后拒绝还款。甲以欠条为证告乙,欠条写明“还欠款5万元”,甲认为再还5万元清欠。庭上,乙解释“还(han)欠款5万元”已给5万元,再还3万元即可。双方争议产生。 法律分析 欠条内容明确了双方的法律关系,因此在要钱之前,一定要看清欠条的内容,内容不清,很可能钱要不回来。有这样一个案子,甲借给乙8万元,乙还了3万元后就不还了,于是,甲将乙告上法庭,拿出对方写的欠条,欠条上写的“还欠款5万元”,甲说:乙在还款3万元后给我打的欠条,意思是再还5万元就清了。而庭上,乙说:我这写的是“还(han)欠款5万元”,就是说已经给你了5万元,再给3万元就好了。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拓展延伸 如何通过对方的名字和手机号码来追讨欠款? 通过对方的名字和手机号码来追讨欠款,首先可以利用手机号码进行调查,了解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供对方的名字和手机号码作为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同时,可以通过律师或债务追讨机构的帮助,收集更多证据,如借条、合同等,以证明欠款事实并加强追讨的依据。此外,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对方履行还款义务,并保留相关沟通记录作为证据。最后,如果追讨欠款遇到困难,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制定更具针对性的追讨策略。 结语 明确欠条内容是确保债权人能够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在案例中,甲乙双方对欠条的理解发生争议,导致纠纷产生。追讨欠款时,可以利用对方的名字和手机号码进行调查,并通过法律途径提供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同时,收集更多证据以加强追讨依据,与对方协商解决并保留沟通记录作为证据。若遇到困难,可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更具针对性的追讨策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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