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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社保交满期后如何享受
释义
    一、社保交满期后如何享受
    社保购买满15年是可以享受待遇,缴纳社保满足最低15年的养老保险年限,并且符合法定退休年龄即可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但不可否认,缴纳养老保险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社保只要缴纳满足可以领取养老金最低标准15年可凭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缴纳。
    缴纳15年社保是养老金领取的最低门槛,当然是可以停止缴费,不过也要看属于哪一类职业的参保人。如果是属于企业职工的话,那么如果社保参保年限已经超过15年,但是职工仍然还在工作岗位上的话,就必须继续缴纳下去,直到不再是企业职工或者已经退休。因为社保对于企业职工来说是属于强制险,国家劳动法有规定,企业与企业职工必须依法缴纳社保,所以社保对于企业职工们来说并不是说缴费年限符合最低15年标准了,就可以停止不再缴费。
    但是如果一名自由职业者,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纳社保的话,那么是否要缴纳社保全屏个人意愿。要是经济条件允许的话,缴纳年限完全是可以超过15年,然后男性在60岁,女性在55岁(部分地区可50岁)即可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但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的特殊性,一点是社保费用必须由自己全额承担,缴费压力大;另外一点就是收入不稳定,甚至还有许多是下岗职工,靠着微薄的收入缴纳的社保。于是往往会很多人在缴纳15年之后就放弃继续缴纳了。
    国家的养老金遵循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年限越长自然养老金水平会比那些年限较低的参保人来得高。所以社保的缴费年限越长意味着养老金会越多,当然对于社保缴纳满15年是否可以停缴,不仅仅要从养老金这方面分析,在医疗保险上。对于参保人员而言,停缴的影响也是颇大。
    国家的医疗保险的退休要求是要远远高于15年的,一般是男性要30年,女性要25年。如果社保只缴纳15年,那么在之后就无法享受到医保的保障,这期间如果生病住院的话,所有的医疗费用都必须自己全额承担,无法享受报销的待遇。在退休的时候,也就只能享受养老保险的退休,无法办理医疗保险的退休,不能享受终身医保的待遇。
    二、交满15年社保能领多少钱?
    交满15年社保退休能领多少钱的计算公式: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临界点年份12月31日以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4%。
    三、社保交满15年后停交还能享受医保吗?
    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才可以申请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在此期间内医保停缴,是无法享受医疗保险的社保的。如果医保不满25/30年,退休后还可以继续缴满。
    有的地方政策还有特殊规定,如深圳社保政府就规定:养老保险可以补交,而医疗保险则视为中断,不能补交,先前连续交的全部医疗保险清零。
    所以说,医疗保险还是建议一定要坚持缴纳,因为补办也很麻烦。
    再说,退休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足部分退休前要一起交齐。
    假设一职工二十五年后退休,那是这位职工的工资和收入肯定比现在高很多,但是补交要按退休前一年为基数的所缴费更多,甚至有的地方还要补滞纳金。
    在日常生活当中,社会保险的购买对于普通的劳动者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只有购买了社会保险,日后才能够享受到相关的保险待遇,比如说有一些社保待遇,还有就是一些养老待遇等等。
    四、领取社保的人员死亡后补贴是多少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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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6: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