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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职后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嘛
释义
    法律分析:辞职时能提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缴纳,用人单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但在离职两年以后,实际上是不可以要求原单位来补缴社保了,因为无论是你申请劳动仲裁也好,还是申请劳动监察也好都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因为它有一定的实践实现的时间是不可以超过两年,所以说在两年之内你必须要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劳动监察,那么才会受理你的请求。如果原工作单位没有严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缴纳社保,那么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即便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也可以被认定为是劳动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去申请劳动监察或者是劳动仲裁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而且只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只要是能够证明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那么都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是劳动仲裁部门来进行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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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7: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