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河南社保补缴新政策
释义
    受到企业恶意断缴社保而导致缴纳期限不满15年的员工;2011年之前退休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2011年之前退休但是年龄没到65岁的男性和60岁的女性;1961-1982年间进行下乡教育的知青。当然现在这种一次性补缴并不是在所有地区都施行的,具体情况应该和有关部门查询。
    一、补缴社保新政策的条件
    第一类人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第二类人,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第三类人本地城镇户籍,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除此之外,社保断交不超过三个月,也可以提出补缴社保的申请,但是有很多地方不允许补缴社保,特别是社保征收部门改革以后,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后,有很多城市已经严格禁止补缴社保,像那些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就要逐年缴费至满15年了。
    二、厂里扣的社保可以退吗
    社保的养老保险不可以退保。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颁发实施后,养老保险除了在职死亡、出国定居、重复缴费等情况下,未到退休年龄,不能选择退保。如果退休时,缴费不满15年,可以自愿选择退出个人账户部分的。虽然不能退,但是可以根据的个人情况进行下面所说的续保或者转移。如果暂时不做处理,社保机构将保留的社保关系,暂时封存。重新在本地就业后,还是可以继续使用这个社保账户继续参加社保的,并且与以前缴纳的社保累计合并计算的。对于转移,退休前转移都可以的。
    三、成都补缴社保需要什么手续
    一、成都单位补缴社保流程:
    (1)用人单位因自查漏报,申请补缴上月之前(不含上月)的社保费,所需资料:
    1、《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缴纳社会保险欠费的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装订成册含有职工工资表的原始会计凭证、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人事档案、职工工资卡银行账户明细清单等其他证明材料方能办理。
    (2)经法院判决、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或社保稽核需补缴社保费的,所需资料:
    1、《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缴纳社会保险欠费的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判决书》、《仲裁书》、《劳动监察改正书》或《稽核意见书》。
    二、成都养老保险补缴说明
    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成都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标准,可以申请补缴。其补缴方式根据参保人员年龄阶段来确定,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
    2、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
    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
    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补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3、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按月缴费或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
    4、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
    三、职工养老保险补缴规定
    根据成都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需享受养老保险必须累计缴费达到最低年龄,如果没有达到最低年龄可以申请补缴。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2011年7月1日之前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缴费未达到15年,可按月缴费5年后,一次性缴纳剩下的费用。
    2、2011年7月1日之后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缴费未达到15年,应继续按月缴费至满15年后,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3、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应制定补缴计划,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备案,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4、政府批准停产整顿的企业,暂时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缓缴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部分,缓缴期满应及时补缴。
    四、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补缴规定
    个体参保人员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每年度结束后的30日内公告或通知补缴;逾期仍未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6: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