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在江西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326分、文科300分。 2、在江西省(中外合作办学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331分、文科296分。 3、在广东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381分、历史类359分。 4、在甘肃省(普通类高职(专科)批R段)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160分、文科160分。 5、在湖北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304分、历史类299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