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能在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吗? |
释义 | 合同原文:“本合同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任何一方都有权在甲方所在地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在甲方起诉,不可以在乙方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第二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以下是合同管辖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三十六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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