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约定仲裁地点有效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约定仲裁地点无效,劳动争议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解决纠纷的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约定仲裁地点无效。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约定被告仲裁地仲裁无效。约定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争议:仲裁地点的法律效力如何确认? 确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地点的法律效力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就仲裁地点进行约定,但其有效性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双方应明确约定仲裁地点,不能模糊不清。其次,约定的仲裁地点应符合法律规定,例如,是否在合同签订地或被告所在地。最重要的是,约定的仲裁地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如果约定的仲裁地点不合法或违反公序良俗,法院可能会认定其无效。因此,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仲裁地点时,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约定的仲裁地点具有法律效力。 结语 根据以上分析,劳动合同约定仲裁地点无效,劳动争议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约定管辖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中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但约定的仲裁地点必须满足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仲裁地点时,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约定的仲裁地点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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