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对于多个背书人如何承担追索责任的问题,需要先了解背书的基本规则。背书人是指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而在票据后面签名的人。背书可以将票据转让给第三方,也可以作为背书人的连续背书。在背书过程中,背书人存在着承担追索责任的义务。如果票据上未约定各自背书金额和顺序,一般认为各背书人应承担相同比例的追索责任。这是因为背书人的连带责任并非主次之分,而是各自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所以,在背书人中,没有先后顺序或各自背书金额的约定,追索时各背书人应当共同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例如某个背书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在背书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票据被拒绝承兑,那么该背书人就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此时,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例如对于前方背书人已经违法或排除了追索的,后面的背书人可以不用承担相应的追索责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五十二条 连带责任的背书人追索权的行使,由其按他们之间的约定负担债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他们的份额负担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