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注册公司营业执照的,应当先确定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核准申请,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等资料,经工商登记机关审核通过的,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