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房可以设有居住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配偶对另一方名下的房产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另一方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占有、使用该房。 一、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为特定身份关系的亲属而设,具有人身专属性。由于这种人身性的限制,所以居住权只能适用于自然人,且不能够自由转让、继承,一旦权利人死亡,居住权便消失。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二、遗嘱公证母亲有居住权怎么处理 遗嘱公证母亲有居住权的处理: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母亲有居住权,属于母亲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想解除母亲在房地产中的居住权,需要在母亲和房地产所有者签署放弃居住权的协议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法占有、使用和收益他人所有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和使用他人的房屋,以满足居住需要。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三、居住权最新民法解释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