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全额购置的房产或者其他财产,仍然属于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不能主张房产份额。但如果一方以婚前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则该房产对应的升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