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住在一起是可以的。双方和平分手的,然后再一起居住的,是属同居关系,不受法令保护,但是法令也不干涉,现在已经取消了不合理同居一说。离婚是停止夫妻间权力,分手的法令后果:1、两人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取消;2、同时两边的结婚自由的权力又得到还原;3、对于之前相互抚育责任和承继家产的权利也随之消灭。 一、同居财产该如何分割解除同居时财产怎么处理 未婚同居财产的分割首先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 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 二、没结婚证有孩子受法律保护吗 有孩子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受不受法律保护主要有两种情况:1、双方的同居关系建立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构成国家规定的事实婚姻,国家承认你们为夫妻关系。2、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相互间没有法定权力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婚姻以登记为准,没有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非婚生孩子与婚生孩子一样,受法律保护。 三、分手时一方能索要分手费吗? 婚姻都是自由的,恋爱也是自由的,分手时一方索要分手费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双方只是单纯的同居关系并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涉及不到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但如果对方对提出的分手费自愿协商给予,法律也不强加干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