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父母侵犯未成年人姓名权的,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需要赔偿未成年人的损失。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 一、什么行为会侵害姓名权?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姓名权的侵权行为有: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二、未成年是否可以改名字 未成年可以改名字。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改名权就是指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也称为姓名变更权。 三、姓名权和名誉权有什么区别 姓名权和名誉权有什么区别:姓名权是公民的专属权,是指公民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还有要求别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权利。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享有的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在社会评价即名誉方面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