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姬家庄、亓家庄安置房位于历城区济广高速以北,大桥路以东,东临华山路,北临胜利路。总建筑面积约29.8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66万平方米(居住19.11万平方米、配套公建0.5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23万平方米。姬家庄旧村改造工程,是区委、区政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具体体现,也是广大农民的根本愿望和利益所在。要精心组织好各项工程的施工,高标准建设,把首期安置房项目建设成精品工程;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全力为工程建设搞好配合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