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我们认为,未经资产评估就转让国有股权的,股权转让合同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如果因此产生纠纷,能在纠结解决之前或纠结解决过程中补全并办理了相关手续或者履行了其他法律程序的,股权转让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国有股权的转让,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未经评估就转让国有股权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只有在股权转让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履行了相关手续后,合同才正式生效。需要注意的是,若因未经评估就转让国有股权发生纠纷诉讼至人民法院的,在诉讼过程中可以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格若显著低于评估价值的,受让人需以评估价值受让该股权。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于“显著低于评估价值”,《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衡量标准。根据该规定,在国有产权交易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即90%为判断股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价格是否显著低于评估价格的法定标准。国有股权的转让,不可忽略的就是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因此,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转让程序和要求来完成,否则就可能面临不利后果。相关法律条款: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三条: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拍卖、转让; (二)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三)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四)企业清算; (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做极品律师,提供极致服务。“公正说法”致力于提供金融类专业法律咨询。目前微信公众号每周更新的文章主要侧重于常见的公司治理以及公司股权方面的内容科普。后期我们会更加全面、系统的推出关于公司实务方面的文章和资讯。以上就是关于国有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问题的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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