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对购买首套房的纳税人是否有特殊税收政策? |
释义 | 上海房产税减免政策:本市户口购房人60平以下免税,超出部分按税率计征;外地户口有上海居住证满3年免税,否则需先交3年税款;退房后购新房可退还税款;子女首次购房暂免税;多套住房按人均60平计免税,超出部分计税;高层次人才和满3年居住证购房人暂免税;其他减免由市政府决定。 法律分析 房产税: 本市户口:购房人为上海本市户口且加上这次购买的面积不超过人均60平,免征收;如果超过了,那么超过面积乘购房单价乘70%乘税率千分之四或千分之六(购房单价低于去年上海平均均价的2倍[今年这个标准应该是26900左右]为千分之四,高于刚为千分之六)。 外地户口:购房人为外省市户口有三年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的,同本市户口;若购房人没有三年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的,但买完房补办的,必须先交三年的房产税后,等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后可退还。 减免政策如下: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二)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三)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六)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结语 购房人的户口和购房情况将决定房产税的征收方式。对于本市户口的购房人,如果购买的面积不超过人均60平方米,则免征房产税;如果超过了这个面积,超出部分将按照购房单价的70%乘以税率的千分之四或千分之六来计算。对于外地户口的购房人,如果拥有三年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则与本市户口相同;如果没有三年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但购房后办理了居住证,必须先交纳三年的房产税,待满三年后可退还。此外,还有一些减免政策,如出售原有唯一住房、成年子女首次购房、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等情况,可以暂免或退还房产税。对于其他需要减免的住房,将由市政府决定具体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