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告知不实是保险合同违约行为。被保险人如果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肿瘤病史,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或解除保险合同,但需满足合同约定和法定要求。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六条: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如实告知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保险法》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对保险公司提出的询问应当如实回答。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重要情况,致使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正确评估保险风险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后,发现保险标的与告知不相符的,应当立即告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被保险人如实告知肿瘤病史对于保险公司的理赔非常重要。如果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或发现保险标的与告知不相符,保险公司有权拒赔或解除合同。因此,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应当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条款,并如实告知自身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