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中对于肿瘤病情的不告知是否合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应当诚实守信。如果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不告知肿瘤病情,那么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十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有关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前未请求告知的,不得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肿瘤病情,那么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如果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前未请求告知,那么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因此,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如实告知肿瘤病情,否则保险合同可能会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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