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注册公司需要以下材料: 1、由公司法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法人股东资格证明; 4、董事、监事和经理等职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任职文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公司章程需由全体股东签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