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复婚必须要到户口所在地吗? |
释义 | 复婚的夫妻必须去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复婚登记。离婚之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一、领结婚证带什么资料 领结婚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复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复婚的手续:1、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离婚证等相关资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2、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进行审查;3、审查合格后,注销其离婚证,发给结婚证。需要的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三条规定,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三、请问离婚后又复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想要复婚的,男女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男女双方之前因为感情破裂离婚的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是被法律所认可,产生约束效力。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营造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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