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医保卡社保卡在哪里领取 (一)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二)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三)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四)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二、社保卡怎么查余额 社保卡的余额查询有两种方法: (一)上网查询。上网查询只需要登录所在城市的社会保险业务网站或者劳动保障网,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 (二)带上相关资料去社保局查询。 三、社保卡怎么激活医保卡 激活新办理的社保卡的方法有很多。 第一,居民个人要去社保局申领新卡,然后在现场让工作人员帮当事人把新社保卡开通激活。再拿着这张社保卡去银行激活一些其它的功能。 第二,当事人可以拨打社保服务热线12333,按照语音提示或者转接人工服务进行电话激活,还可去医院就诊时社保卡也可以自动激活,非常方便。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