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之前用彩礼买房子属于自己的财产么 |
释义 |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依法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法律上的彩礼,主要是指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对于女方婚前使用彩礼购买的房子归谁这个问题,应当视情况而定: 1、如果男方将彩礼钱交给女方家之后,女方父母将该彩礼钱交给女方,女方在结婚前全款购买房子并登记在其名下的话,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女方仅用该款项支付了购房首付款部分,并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话,离婚时就要有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屋归属于女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女方向男方支付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2、如果彩礼钱是直接交由女方父母,并一直由女方父母保管。那么,如果双方结婚后,女方父母使用这笔钱为女方购置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并明确表明该房屋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么该房屋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男方无关。 3、如果男方将彩礼钱交给女方家之后,女方父母将该彩礼钱交给女方,并且女方将该彩礼钱带到丈夫家,用于夫妻双方的日常生活支出了,那么该财产就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了混同。一般来说该彩礼钱就视为父母对于双方的“资助”了,如果女方再使用这笔钱去购买房屋的话,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一、给女方的彩礼钱是男方父母出还是男方自己出 彩礼钱是给女方父母的聘礼。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法律对于彩礼钱没有明确规定,可认为属彩礼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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