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打老婆身上淤青算家暴吗 |
释义 | 1.算。 2.身体暴力的具体行为: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羞侮行为。 3.法律规定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一、家庭暴力认定需要哪些条件 家庭暴力认定需要的条件有: 1、客体条件,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2、客观条件,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3、主体条件,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 4、主观条件,故意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二、婚姻关系的认定过错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 三、家庭肢体暴力法律上如何解释的 家庭肢体暴力法律上的解释。家庭肢体暴力,指的是非精神层面的家庭暴力,即通过肢体接触方式形成的家暴。如殴打、扇耳光、捆绑、罚跪等,造成了实际人身损害的暴力行为。我国严厉禁止家暴行为,并通过法律规定了家暴的救济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