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职人员家暴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公职人员遭受家暴应及时报警、寻求医疗帮助,并保留证据。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法院申请保护令或起诉离婚并请求赔偿。还可向居委会、妇联、单位投诉求助,获得合适的支持和帮助。 法律分析 如果公职人员遭受家暴,他们应该尽快报警并寻求医疗帮助,同时保留家暴证据。此外,他们还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妇联以及当事人所在单位投诉求助,以便获得合适的帮助和支持。 一、受害人首选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及时出警、制止暴力,并协助受害人就医检查。 二、受害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起诉离婚、并请求法院判令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三,受害人也可以向自己或对方单位、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机构投诉或反映,请求帮助。 结语 家暴是严重侵犯家庭暴力的一种形式,对于遭受家暴的公职人员来说,及时报警和寻求医疗帮助是至关重要的。同时,保留家暴证据也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持。受害人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起诉离婚并请求法院判令对方给予损害赔偿。此外,受害人还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机构投诉或反映,请求帮助。大家应该关注家庭暴力问题,积极采取行动,为受害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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