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的规定,加班工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第一,工作日加班工资计算,小时加班工资标准等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乘以8个小时乘以150%。 第二,休息日加班工资计算。小时加班工资标准等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乘以8小时乘以200%。 第三,法定休息日加班工资计算。小时加班工资标准等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乘以8小时乘以300%。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