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嫖宿幼女罪已被删除,行为人按强奸罪定罪量刑。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造成受害者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未成年女性具有监护、收养、护理、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罪行的,依照重罚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