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出租房东要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法律分析: 承租人办理居住证对于房东没有什么影响。公安机关要求外来居住户都必须办理居住证,作为房东也应该积极配合。 只有在承租人有违法犯罪的行为发生时,公安机关可能会找房东来了解情况,这种情况很少见。 为了防范风险,当承租人不再租住时,要及时到当地派出所或者街道办事处注销相应的信息。 房东出租房屋注意事项: 1、对承租人进行筛选尽量将房子租给有正当职业、有修养的人。 2、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并且留下身份证的复印件。 3、承租人与房东的任何口头协议都尽量落实在正式出租合同中。签合同时,写明室内物品清单,并且写明如果损坏,该怎么赔偿。写明交付房租的方式,季度付或是半年付,然后加上如果过期还没交款的赔偿。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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